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19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2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系、部、处、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章程》和《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第二届五年工作规划(2016-2020)》工作部署,经2018年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决定自2019年1月起启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19年度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2019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以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为主,本科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内容为辅,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全省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市州所辖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以及高职高专、本科院校省直科研机构等会员单位。

二、协会2019年度教育科研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课题申报人应根据《课题指南》(指南只是研究方向,不是课题名称),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特点,选择各地、各类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中微观问题,确定申报课题。

三、协会2019年度科研课题不收任何费用,所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类别,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每一申请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201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课题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经费资助额度意见,并加盖会员单位公章。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报相关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在附件下载。

四、协会2019年度科研课题评审实行纸质材料专家评审,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申报类别分别评审,评审结果报协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五、协会2019年度科研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课题结题后凡有成果份量、有重大影响的课题,将采取成果收购的办法给予经费奖励。立项课题要求在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立项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协会2019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实行集中受理,协会秘书处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至23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所有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4301280@qq.com , 邮件主题请标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报送地点:科研处(雅艺楼509);联系人:龚洁薇,15116149797。



                                                      科研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