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
校本教材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为了鼓励教师积极编写并出版适应我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教材,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科研处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本教材立项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校本教材的基本含义
校本教材是指我院教师按照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的规划要求编写的教材(含我院教师与外单位合作的教材),包括基本教材、补充教材、实训指导书、声像教材等。
(二)校本教材的编写范围
因新开设课程且国内尚无正式出版相应的教材的;教材内容陈旧或无适用教材的;因课程开发、整合、重组后缺乏适用教材的;反映我院专业建设水平、具有我院专业优势及特色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
(三)校本教材的编写体例要求
章节正文、习题、参考文献等完整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公式、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
(四)校本教材的编写队伍
校本教材的编写由主编负责并承担责任。主编的资格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1篇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所承担的若为新专业、新课程,可适当放宽条件。参编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应有行业专家。
二、申报经费资助
按照文字教材30元/千字(声像教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划拨。教材立项后,支付建设经费的50%,通过验收并开始试用后,再支付余下的50%建设经费。
三、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0日-4月15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提交所在系部审核。
(二)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雅艺楼509),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36810411@qq.com,联系人:鲁冰倩,电话:88632691。
(三)科研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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