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发展规划(2018-2022年)》 要求,2019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国家对职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以艺术教育理论与艺术职业教育办学治校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发展。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设申报指南,“指南”含具体选题和方向性选题(带*号)两类。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选择指南选题进行申报。具体选题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不可对选题题目作修改;方向性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申报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推广应用、科技服务要注重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应用实践和科学知识的传播借鉴。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学会全体会员单位。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不能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3.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由会员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2.为确保申报质量,项目需经会员单位初评筛选方可上报,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0项。

五、 结题要求

1.学会年度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年,研究时间从学会立项文件发文之日起算起。学会在项目立项第3年清理未如期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并发文公布。

2 .项目成果原则上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发表(不含增刊), 如以单篇论文结题,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千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同行业单位或上级部门的采纳证明(需 加公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需出版。出版确有难度的,提请结题时须同时提交三位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

3.课题成果在发表、出版或被采纳应用时,须标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4 .结题论文(含自抄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2 0% (含2 0 %)。 情节严重者,将作撤题处理,并取消以后3年内学会项目申报资格。

六、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活页内容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工作单位及姓名(含项目组成员) 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否则按申报无效处理,不进入评审。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2019年的申报表及活页有所变动,请不要延用旧表。

七、联系方式

1.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活页纸质一式十五份,所有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4301280@qq.com , 邮件主题请标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3.报送地点:科研处(雅艺楼509);联系人:龚洁薇,1511614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