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9-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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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教育财建管理研究、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等四个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条件

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充分了解课题结题要求,并在一至三年内能确保完成研究任务。具有以下任一一项者不得申报:有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的;选题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预期研究成果难以达到结题要求的。

二、专项课题要求

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承担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任务的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与科研单位的教育工作者,立项总数15项,设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10项。

教育财建管理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财务、审计、基建、资产、后勤等部门工作者,立项总数40项,设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35项。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直属有关单位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立项总数30项,均设一般资助课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面向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学生资助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科研人员,立项总数20项,均设一般资助课题。

各专项课题均要求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选题主要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见附件)。

三、课题申报数量与资助额度

各专项课题每个相关单位限报一项,多报不予受理。重点资助课题经费每项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分两次下拨。立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比例不少于1:1。

四、专项课题管理

各专项课题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由各单位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中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须由所在单位的创业就业部门组织申报并审核后,由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报。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工作,包括经费安排、开题论证、中期检查、成果推广等工作由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负责,课题立项、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由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先行审核,省规划办组织评审。

五、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36810411@qq.com , 邮件主题请标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地点科研处(博艺楼1014)。联系人:鲁冰倩,联系电话:18674820856。


                                                  科研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