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起组织湖 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充分体现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三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立足《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 1),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本年度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等五个课题类别,继续设立研究基地课题。其中,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类别调剂。所有申报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 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并明确主要服务方向(决策咨询、理论创新、实践应用)。
1.申报重大招标(委托)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的规定确定课题名称,不得自行命题。
2.申报资助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选题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
3.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可在《课题指南》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确定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优势确定选题, 课题名称自拟。
4.研究基地课题由各“十三五”研究基地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和任务,确定研究主题,课题名称自拟。
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 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条件
1.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必须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结题的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及结题程序。获准立项的《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 1-3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年度的 12 月份计算。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 35 岁 (1985 年 3 月 15 日之后出生)。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的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主持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重大招标(委托)课题每个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每个选题限报 1 个;资助课题按照申报指标数申报(见附件 2);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标数申报(见附件 2);研究基地课题每个“十三五”研究基地限报 1 个;为扶持湖南省深度贫困县,每个县增加 3 个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不占用所在市州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与评审方式
1.重大招标(委托)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
(1)通过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 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 6 份),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2)同一课题原则上须有 3 个(含 3 个)以上单位同时申报才能竞标。若不能开标可根据需要经答辩评审择优设立重大委托课题。
2.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与青年资助课题的评审工作,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
(1)通过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2)分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组(含省直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组(含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各类教育机构)三个组别,实行统一评审、分组别择优立项。
(3)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市州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确认,再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统一网上提交。
(4)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 1 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
(1)申报者网上申报,并根据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规定,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按照立项指标数组织评审。
(2)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将拟立项的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汇总表纸质稿 1 份及电子稿报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核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最终立项名单。
4.研究基地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
(1)申报对象为“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主要成员。
(2)课题申报和材料递交程序、时间与资助课题相同。
(3)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资助额度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重大委托课题资助额度为 5 万元,研究基地课题资助额度为 5 万元,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 3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1 万元。各类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予以不少于 1:1 的经费配套资助。
五、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可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 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
2.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8 日 5 点。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0 月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