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章程》和《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1年工作计划》,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决定自2021年1月起启动协会2021年协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1年度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类别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两大类教育,申报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市州、县市区所辖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各市州及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以下统称中小学)以及高职高专、本科院校、省直单位等会员单位。
二、协会2021年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为依据,以协会会员单位课题研究“新手”为主要对象,重点研究解决本市州、本县区、本单位的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中、微观问题。课题研究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为培育协会研究工作者申报更高级别课题打基础。协会课题申报者宜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依据指南方向,认真查找相关文献,分类设计具体的申报课题。凡依据《协会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选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也可以按教育科学其他研究方向自行设计课题。凡不属于教育科学范畴的课题不予立项。
三、申报协会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每项课题均需申报单位承诺具体经费资助标准,方允许立项。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名主持人限报一个课题,如主持人尚有协会课题未结题,不得再申报。
四、协会2021年度科研课题评审实行纸质材料专家评审,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21年版》执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结果报协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五、协会2021年度科研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试行)2021年版》执行。立项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后半年内必须开题。立项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课题,协会将采取成果收购或成果评奖的办法给予经费奖励。
六、课题申报需要提交协会《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的打印稿和电子稿。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由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含具体资助经费额度)。
请申报课题的老师将材料整理好发给本部门科研联络员,由科研联络员初审后统一将本部门的材料打包好交到科研处。申报截止至5月13日4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科研联络员报送地址:学院科研处,博艺楼1014室。联系人:何驰,联系电话:0731-88632691.电子稿请发送邮箱:259326106@qq.com。申报书电子文档请按“姓名+单位+课题名称”的格式命名。
附件:
1.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研究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申请﹒评审书
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1年度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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