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0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部门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章程》 和协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范围

1、本年度论文评选所有教师。

2、本年度论文主要围绕2016 -2020年协会立项课题(包括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论文,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论文、 协会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其他教育教学论文也可参评。同等条件下,课题论文评优优先。

二、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后附件2 “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2、参评论文类别必须在首页标明课题论文或其他教育教学论文。课题论文必须标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3、参评课题要求真实原创,参评论文(已公开发表的除外)需提供查重系统的标准数据(查重数据连同纸质稿一同报送),无查重数据的论文不予受理。凡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3年参评资格。

4、原则上一人提交一篇。

三、评选奖项与组织

1、本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在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学术年会上交流。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的论文,可作为协会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

2、参评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组织会员单位专家进行评审。

四、其它事项

12021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评的论文的申报者均需提交格式规范的论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已经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 参评论文还需提交电子文挡(已发表的除外)。电子文档命名统一按“第一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论文名称”的方式命名,并提供正式的查重系统的标准数据。

    3请需要参评的老师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论文纸质稿、论文电子档和各部门汇总表电子稿一并报送到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初审,请各部门科研联络员初审后于2021年5月30日前交到博艺楼1014科研处。具体格式见附件1、附件2.

4、科研处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31-88632691,邮箱259326106@qq.com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