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责
一、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
(一)学院发展规划制定。起草学院章程并报批,跟踪评估章程运行情况。收集、分析国家教育政策、行业动态及国内外高校改革经验,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为学院重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可行性建议,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规划目标。
(二)学校办学质量的整体体现。组织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分析办学质量与成效。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定期跟踪规划目标达成度并提出调整建议。
(三)“筹建本科”专项管理。牵头推进“本科职业大学”申报工作,负责立项材料编制、专家评审对接及日常事务管理。对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
二、章程管理
主要职责是章程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和监督。
三、科研管理与艺术教育研究
(一)科研项目管理。制定科研管理制度与激励措施,组织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含非遗项目等)及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项验收及报表管理。监督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规范经费使用流程。
(二)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统计、审核科研成果,推动专利申报、学术著作出版及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学术讲座、国际会议等交流活动,促进校内外产学研合作。
(三)艺术教育研究与实践。开展艺术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及专业建设方案。定期组织艺术教育课题申报与研讨,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学术培训与交流。对接艺术院团、行业企业,推动艺术教育与产业需求对接。
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
(一)产教融共同体与校企协同。统筹管理“职业教育集团”日常事务,深化校企合作项目开发与资源整合。推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培养人才,服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需求。
(二)社会服务与智库建设。整合科研力量,为政府部门、文化机构提供决策咨询与艺术教育解决方案。建设艺术教育智库,承接横向课题研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五、非学历培训管理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非学历培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系、部)、职能部门申报的非学历培训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批准和备案管理;
(三)代表学院审核并统一管理对外合作培训协议、合同,防范法律和财务风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一)负责制定学院国际化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外事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各二级学院(系、部)开展国际交流业务;负责开拓、建立、维护与国外大学、艺术机构、教育组织的合作关系;
(三)负责校际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协议的谈判、起草、管理与归档等。
七、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
(一)组织学术委员会依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职责,独立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
(二)负责学院学术规范、学术标准和学术道德的建设与维护,是章程在学术领域的主要执行和监督机构。
八、综合事务管理
(一)档案与信息化建设。规范部门档案管理,推进科研数据、规划文件的数字化建设。维护学术委员会日常运作,支持学术治理体系建设。
(二)跨部门协调与督办。协调教务、人事等部门落实科研与规划任务,跟踪重点工作进度。
(三)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综合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