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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

2014年06月05日 19:56  

为了加强学院的科研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课题研究的有序性和高效性,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院级课题的必备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研究重点,努力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二)对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

(三)研究目标集中明确,选题依据充分,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四)课题研究任务由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的课题组集体承担,课题组的研究力量配置合理,其成员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课题负责人是本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任实质性的任务,有保证取得较高质量成果的组织能力和研究水平。

(五)课题研究的时间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为两年。

二、选题与申请

(一)院级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凡学院在职在聘的具有研究能力的教职工,均可申请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重点课题的课题指南由学院艺术教育研究委员会研究制定。

(三)一般课题是按照学院的科研规划,由教职工本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及研究基础自由选题的项目。

(四)申请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立项的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五)申请人选定课题后,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精心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内容,并合理地制订经费预算。

(六)申请人先把申请表交系、部、处论证通过,由所在部门签署书面意见后报科研处汇总。

三、课题的立项

(一)课题立项坚持“科学、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课题评审组由学院艺术教育研究委员会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根据学院的科研经费和指标拟定资助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科研处根据专家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确定院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报院领导批准后公布。

四、课题的管理

(一)院级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研究任务。

(二)课题管理工作由课题承担者所在部门和科研处负责。课题承担者所在部门要加强对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并为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时间保证。

(三)课题组要按照科研计划执行,不得擅自修改项目内容,变更研究计划。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批。

五、课题的结题

(一)完成课题申报书规定的任务,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结题申请表,提交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课题鉴定验收时,需提交不低于4000字的研究报告,同时,重点课题要求负责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一般课题要求负责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并注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研究成果”。

(三)课题的结题由科研处组织审批。获准结题的课题,由科研处颁发课题结题证书。

六、课题的延期

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主持人应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报科研处审批。延期时间不得超过课题研究时间的一半,在课题延期过程中,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科研课题。

七、课题经费的管理

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课题负责人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支配使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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